苏民宗发[2010]17号
关于开展民族宗教基本情况调研普查和建立数据库工作的意见
各市民宗局:
开展民族宗教基本情况的调研普查并建立数据库,是委(局)党组研究确定的2010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惠及各方的基础工程;是提高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法制化水平的迫切需要。为确保数据库建设的质量和进度,需在全省民族宗教部门自下而上地开展民族宗教基本情况调研普查工作。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调研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研普查工作是建立数据库的基础。各市民宗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在领导班子中要分工专人负责。要成立调研普查工作小组,以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各业务处室派人参加。各市民宗局分管领导和调研普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请于4月20日前报委(局)办公室。
二、调研普查工作的日程安排
1、4月中旬,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基本情况调研普查工作会议,完成对各省辖市民宗部门调研普查工作的部署。对相关统计软件进行业务培训。将统计软件和各类纸质统计表印发各市。
2、4月底前,各市民宗局要完成对县(市、区)调研普查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并责任到人。同时将纸质的统计报表分发到位。
3、7月底前,各县(市、区)民宗局要完成各类纸质统计表的填报收集工作。
4、8月底前,各县(市、区)民宗局要完成纸质统计表数据录入工作。
5、9月底前,各省辖市民宗局要完成县级基础数据的导入和汇总校核工作,并形成上报盘报委(局)办公室。
6、10月底前,委(局)完成各市基础数据的导入和汇总校核工作,初步完成数据库的建设,同时完善调试各类查询统计功能。
7、12月底前,开通宗教教职人员网上查询系统。
各级民宗部门要按照统一的建库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的普查统计任务。
三、要确保各类基础数据的真实有效
民族宗教基本情况的统计普查,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科学性很强。任何基础数据采撷失真,都将影响整个数据库的可信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组织填报每一张统计表、每一个栏目。特别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主要教职登记备案表的填报,要落实到每一个依法登记的场所、每一位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确保做到场所一个不漏、人员一个不少。各级民宗部门要充分挖掘潜力,运用各方面资源,认真组织好这次调研普查工作。
四、调研普查工作的奖惩措施
1、这次调研普查工作将作为信息考评的一项内容,凡是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普查任务的,在年度信息考核中增加20分。
2、委(局)将设立调研普查工作专项奖励经费,调研普查工作结束后,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3、委(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市调研普查工作的进度,并在委(局)门户网站和《江苏民宗信息》上开辟专栏,交流各市的主要做法和举措。
4、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未能在规定时间报送基础数据,影响整个数据库建设进程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 ○ 一 ○ 年 四 月 八 日
主题词:民族 宗教 数据库 意见
江苏省民委(省宗教局)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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