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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委采取三条宣传措施推动民族工作
发布日期:2010-03-04浏览次数:字号:[ ]

  湖北省民委重视民族新闻宣传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了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一、积极请进中央主流媒体,实地看,广为传。

  2008年,湖北省民委主动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了“中央媒体湖北行”系列采访活动。应邀参与的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民族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专业权威媒体。记者们奔走10天,深入恩施州各个县、乡及宜昌市的长阳、五峰两县,广泛采写“民族新闻”。所采稿件,除在媒体上常规刊播外,还接踵跃登央视新闻联播、新华社内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更接连播发六、七条新闻!

  二、设立专题新闻奖项,鼓励媒体多出佳作。

  湖北省民委巧施激励机制,设立专题新闻奖项,组织开展“2009年度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好新闻”评选活动,并于2010年2月26日在该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隆重颁奖。《中国民族报》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不少佳作膺奖。这一举措,更加激励了众多媒体关注民族新闻宣传的积极性,纷纷表示今后要更多、更经常地宣传民族工作。

  三、为省、市党政主要领导逐一订送《中国民族报》。

  为给民族新闻宣传开掘更广空间,求得更多支持,湖北省民委主动给省四套班子都订了《中国民族报》。武汉市民委还逐一给每位市领导订报。武汉市民委主任麻杰告诉记者,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让领导更快、更多、更方便了解民族工作,关注民族新闻宣传。这本身也是一种宣传,一种更富成效的特殊宣传。(来源: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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