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民宗发〔2010〕11号
关于给予2009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鞠桂富等11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各处、室,研究中心,各省级宗教团体:
2009年,委(局)全体工作人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始终围绕大局,抓管理、促发展、保稳定,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努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贡献。在年度考核中,鞠桂富、徐红、陈意好、赵华、张可、梁木、凡东伟、朱明飞、姜国才、陈建华、熊鸣龙等1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等次,根据有关规定,经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鞠桂富等以上11名同志嘉奖。
希望受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体同志向他们学习,勤于工作,乐于奉献,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 嘉奖 决定
省民委、省宗教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7日印发
(共印2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