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JS000000MW-CF-0002 |
名称 |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
法律依据 |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 (三)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 (六)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
处罚程序 |
见流程图 |
处罚种类 |
责令改正;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没收非法财物 |
实施主体 |
省宗教局宗教一处(佛、道、伊)、宗教二处(天、基) |
办公地点 |
南京市中山北路283号10号楼 |
监督电话 |
025-83580575(一处)025-83580580(二处) |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的流程图
事项编码:JS000000MW-CF-0002 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部门:江苏省宗教局 服务电话:83580575(佛道伊)83580580(天基)
办理地点: 南京市中山北路283号10号楼 监督投诉电话:833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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