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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起基督教和谐理论建设的历史责任
发布日期:2008-11-07浏览次数:字号:[ ]

——在金陵协和神学院和谐研讨会上的发言 
(2007年9月29日) 

  非常高兴受邀参加这次研讨会。为了响应由金陵协和神学院主办,全国十七所基督教院校参与的“基督教与和谐社会研讨会”,我作个发言,供大家参考。
  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构建和谐社会是包括宗教界广大教职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美好社会理想,是新时期的主旋律和时代的潮流。宗教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而变革,是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都是在适应不同社会中求生存、求发展。社会主义时期也是如此,宗教必须与现实社会相适应。 应当说,我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绝大多数都是拥护共产党领导的,都会在需要的时候服从国家最高利益与民族整体利益的,都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都在努力挖掘自身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构建和谐中国,建设和谐世界的伟大工程,需要包括宗教在内的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
  一、把握当今中国社会主题
  当今中国社会主题就是“科学发展、和谐建设”。
  科学发展,就是统筹兼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发展,包括经济与社会、国内与国际、人与自然等,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宗教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人展开的,提供的是有各种宗教信仰群众的终极关怀。在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地关注、需要这种关怀的情况下,宗教自身特有的社会作用就会越来越显得重要。宗教问题核心就是群众问题,宗教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就是保证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特殊方面。正确认识宗教,做好宗教工作,处理好宗教各方面的关系,是新时期对我们执政党一个新考验,对宗教界来说,既是历史性机遇,也是一种新社会责任。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对于宗教在新时期的社会定位,保持宗教各项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非常值得宗教界的朋友们深入思考。
  和谐建设,要求社会全体成员、各阶层、各领域都应当从自身情况出发,为社会整体和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发挥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向宗教界提出的新的要求,宗教界应当围绕“和谐”做好文章,行动起来。宗教为和谐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就是要爱国爱教、服从大局,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发扬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团结稳定、祖国统一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要开明进步、崇尚知识,积极深入推进思想建设,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伦理和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时代进步的内涵,不仅满足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宗教信仰需求,还应当更多地为他们提供勤劳敬业、平等合作、爱的奉献等积极的、美好的思想观念,以转化为广大信教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勤劳致富的精神动力;就是要关爱社会、服务人群,探索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与途径,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就是要通过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仰宗教群众和不信仰宗教群众和谐相处,增进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因此,和谐建设对于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广阔的平台。
  二、神学思想建设为基督教和谐理论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十年前,丁光训主教向中国基督教界提出了神学思想建设的思考和实践。从“上帝是爱”、淡化“因信称义”的讨论,到现阶段理解圣经的真谛、树立正确的圣经观,一路走到今天。应当说,丁主教提出神学思想建设的任务不是偶然的。它是在新中国走了50多年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道路,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后,对中国基督教未来发展的一种深刻思考。半个世纪的自传、自养、自治的道路,过去的“洋教”已成为具有中国文化特质的基督教,积淀了丰厚的实践、心得和感悟。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三自”还不够,必须还要“自传好、自养好、自治好”,这“三好”就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基督教的使命。如果我们停留在西方教会原来的神学思想、观念、认识,附庸于西方教会,摆脱不了其枷锁、桎梏,中国基督教就困惑、矛盾,甚至冲突,就不可能有“三自”;如果我们停留在昨天的神学思想、观念、认识,躺在50年来“三自”的功劳簿上,无所作为,同样会掉队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就不可能有“三好”。正是对被“边缘化”,甚至被淘汰的担忧,正是面对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而带来挑战和机遇的思考,丁主教提出了中国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再造,以应迎时代发展的要求,这是历史的必然。
  思想决定行动,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基督教也不应例外,有什么样的神学思想,就有什么样的教牧人员;有什么样的神学思想,就有什么样的教会;有什么样的神学思想,就有什么样的教会行动。神学思想关系到中国基督教的命运,决定着教会的方向。由于,我们倡导、推动的是积极的、开放的、符合我国国情、教情的神学思想,基督教提供给人们、社会的美好的、利世的喜讯越来越多了;教职人员、信徒、教会的社会责任感、做好的见证的责任感越来越强烈了;信仰基督教群众与不信仰基督教群众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和谐了;基督教与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和谐了。人们已经看到神学思想建设给中国教会精神面貌带来的变化。从江苏省的情况看,神学思想建设从规划到组织,从理论到实践,从内容到形式,从少数人做的事到大多数人参与,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基层传道的讲章甚至成为遍布城市农村的教堂处所都可以听到的“神学学术报告”,它们不再是深奥莫测的“玄学”,而是结合省情、市情、县情、教情,有血有肉、富有生气。神学思想建设已经使广大信徒、教职人员在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中分享到应有的成果,江苏基督教更加理性,更有活力,更具自信,更快奋进。相信江苏只是全国基督教变化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天,我们回头来看十年前的神学思想建设这一关乎中国基督教命运的决定性举措,深深感到,神学思想建设为全国基督教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实践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担当起基督教和谐理论建设的历史责任
  今天,我国综合国力空前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升,国家法制日臻完善、宗教事业今非昔比。老一代领袖们开创的中国基督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事业,经过了50多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一瞬间,有太多太多的事业需要年轻一代继承、发扬、光大,继续探索和不断推进,可谓继往开来,大有作为。特别是基督教界的理论工作者、神学家们有责任对重大历史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思考如何适应今天的国情和教情,适应未来的国情和教情,在具有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环境下,更好更快地“处境化”,实现“本土化”,把爱国爱教的丰富实践成果上升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神学理论、神学思想;思考和谐建设给基督教事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只做改革发展成果的旁观者、分享者,更要成为改革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思考在不断扩大开放新形势下,在鱼龙混杂的复杂国际环境中,如何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特别是利用基督教进行的渗透,坚定不移地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思考在依法治国方略推进过程中,基督教如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团体、教职人员、场所、活动的依法管理。 基督教界的理论工作者、神学家们应当走在基督教参与社会和谐建设实践的前面,真正起到理论引领作用。应当更充分地发挥自身优势,研究和挖掘基督教教义、教规、伦理、神学中蕴涵的丰富“和谐”思想理念,储存的广博“和谐资源”,保持的悠久“和谐传统”,向广大教友提供仁爱、宽容、和睦、合作、敬业等积极健康、进步向上的神学“灵粮”,引导信徒适应社会主义价值观、适应今天所处的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变化。不断推动中国神学思想理论朝着系统化方向迈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神学思想体系。
  全国基督教十八所院校集人才、知识于一体,肩负着中国基督教“教书育人和理论研究”双重任务,既是人才培养基地,也是学术研究基地。我们都知道,院校是学术资源最丰富,研究实力最雄厚,专业素质最整齐,思想观念最活跃,最能出理论研究成果的地方。因此,各基督教院校理所当然、责无旁贷地都赋予了基督教和谐理论研究的历史重任。多年来,金陵协和神学院,以及其他十七所基督教院校出色地担负着培养基督教人才的任务,神学思想建设也取得丰硕成果,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这次研讨会推动,基督教院校的校园将结出和谐理论研究的累累硕果,基督教和谐建设之风一定会从校园吹向全国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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